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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普法比处罚更重要

柏文学 最后编辑于 2021-08-25 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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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比处罚更重要

柏文学

  【话题】近日,上海市民李某因为嫌自己花钱买的一棵香樟树遮挡阳光,找人进行了“修剪”,没想到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罚款14.42万元。树是自己买自己种的,因影响采光,把枝杈砍除,却引来罚单,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李某擅自砍伐香樟树,依法应该受罚。树能贮碳、吸碳和放碳,对全人类生存与幸福至关重要。我国经不懈努力,将森林覆盖率从上世纪80年代初12%提升到目前23.04%,江苏达到24%,常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而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国家公民有义务植树,但没权利擅自伐树。上海市民李某受罚的依据,除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外,还有《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上海规定,即使在自家院里栽的树,长到胸径大于25厘米后,擅自修剪也将受罚。

  问题是,执法部门曾对广大市民告知过相关法律法规没?法律法规制定出来是为了让广大人民和政府遵照执行的,而不是为了罚款。树立法律权威,让大众信仰法治,先要向大众普法,引导大众学法知法,然后再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上海城管部门或绿化管理部门,曾否通过报纸电视及在社区住宅区张贴海报宣传过《上海市绿化条例》等4项本地法规没?市民李某自认为是“修剪”了这棵香樟树,城管部门依据“修剪指南”和“技术规范”认定为“砍伐”,所以罚款14.42万元。那么请问,这份“修剪指南”和“技术规范”曾向市民广而告之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比处罚更重要。

  我更赞同中国青年网的观点,应对李某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因为这份“修剪指南”只是一份指导专业修剪人员的操作指引,并无“砍伐”的严谨定义;即使定义了,也不具有强制效力,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法规依据。而且李某是请了专业人员修剪这棵香樟树,如今香樟树又抽出了新枝芽,过几年或可恢复树木冠形,所以“砍伐”之定性违背客观事实。同时考虑这棵树是李某自费1.1万元购买而栽的,如李某承认“过度修剪”不妥,知道了上海这4项法规后不会再犯,那么执法部门完全应对李某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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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评论

  • 乍一看,标题的观点有问题,按常识理解处罚比普法的效果好多了。但细一看,此文所言极是,像为了罚款而罚款确实可恶
    2021-08-25 11:31:08 0回复
    1
  • 有这样一种人,平时不管,到罚款时来劲了,这种思想要不得。
    2021-08-25 09:40:13 0回复
    0
  •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2021-08-25 09:39:21 0回复
    0
  • “”同时考虑这棵树是李某自费1.1万元购买而栽的,如李某承认“过度修剪”不妥,知道了上海这4项法规后不会再犯,那么执法部门完全应对李某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李某是请了专业人员修剪不是“砍伐”,应说明情况以教育为主,不宜罚款!
    2021-08-25 09:26:11 0回复
    0
  • 堵不如疏。
    2021-08-25 08:50:3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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