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防溺水,家长监管更应到位
中小学生进入暑假模式,家长成为了孩子的监管主体。因此,江西赣州两学生在鱼塘玩耍时不幸溺亡,法院审结案件,认为学生父母未尽到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被判承担全部责任。可见,防范学生溺水悲剧,家长监管需到位。
每逢暑假都会发生未成年人溺亡的悲剧。有关统计显示,每年暑假期间,溺水更成为未成年人安全的头号隐患。因此,要控制暑期中小学生溺水数量“居高不下”这一“魔咒”, 在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防溺水体系,打出“组合拳”,筑牢防溺水安全堤,密织“安全网”的同时,要依靠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当好监护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因为暑假孩子脱离学校规范管理,家长应积极接力,加强监护,时刻掌握孩子活动轨迹和动态,不能让孩子处于危险之中。从一些发生的溺水事故来看,由于家长监管不到位、粗心大意、留守无人看护等导致的中小学生溺水比较多见。对此,需要从源头入手,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把牢安全关,以有效压缩溺水事故“增量”。尤其是单亲、留守、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只有爷爷、奶奶等隔代老人监管小孩,就需要在提醒小孩父母的同时,也要经常性提醒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同时,对于家长来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让孩子尽可能的学会游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尽可能的掌握一些溺水救援的知识和技术,虽然说会游泳的人也会发生溺水事故,但与不会游泳的人相比起来,学会了游泳相对会减少溺水事件的概率,并且为抢救创造了条件。如果大家都是不会游泳的旱鸭子,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肯定是手足无措,又何谈出手相救呢?
当然,防溺水,家长监管需到位的同时,更需要加强河道、鱼塘、水塘等危险地带的监控。尤其是在孩子喜欢钓鱼和戏水的河塘边等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增设一些用于救生的设施,以方便发生意外时使用,把万一落水的可能做成万无一失的预防,尽可能减少意外溺水伤亡事件,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