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 纳入全国立法
今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也首次纳入了全国性的立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数据显示,发生车祸时,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
前不久,在苏州太仓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因疏于观察与直行的重型大货车相撞,整个车都飞了出去,期间又与同方向行使的一辆白色发生碰撞,三车连环相撞。当时车上还有一名10个月大的婴儿。
办案民警表示,这起事故现场并无人员受伤,主要是因为驾乘人员都系好了安全带,而且后排的婴儿也是乘坐在安全座椅里的。
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但是,不少家长认为,乘车时抱着孩子或者让孩子系上安全带就是安全的,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父母抱着孩子乘车,哪怕是在市区里以 50km/h 速度前行,紧急刹车时,受惯性影响,孩子也将以50km/h的速度冲撞人的手臂。若在此时发生碰撞事故,孩子体重将在瞬间增加到30多倍。以8kg的孩子为例,这冲击力将达到255kg,相当于人要在瞬间抱住5袋水泥。在这种情况下,家长根本不可能抱得住孩子。
这一规定更细化了相关要求,但是在处罚上仍不明确。为了最大限度的落实这一新法规,地方立法需尽快出台相关惩处细则,可以记分或罚款。此外,家长在选择安全座椅时也要选择符合标准和需求的。
交警建议: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座,无法坐儿童座椅时,可以选择儿童安全坐垫。儿童被垫高后,即可使用正常的安全带。特别提醒的是,孩子在车上时一定要锁上儿童锁,防止行车途中发生意外事故。
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座椅安装在主驾驶的后方或者是副驾驶的后方,前向安装的适合年龄稍大一些的孩子,年龄比较小的婴儿,推荐旋转180度,让背部朝着车辆前进的方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椅背、颈枕和孩子背部能有效分散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