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们被教育,做好事就会有好报。又不知从何时开始,被社会毒打后的我们发现,有时祸害才能遗千年。独居老人赠与陌生人财产一事,就像一个我们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照进了现实。因此不难理解,为何在法院判决老人的赠与无效时,无数网友争议不断。
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只因此类案件牵扯了太多自家人才知的琐事。我们不知道,老人需要照顾时,其他亲属是否从没出现过。我们也不知道,摊主照顾老人的动机是什么。人心隔肚皮,这些家长里短是很难以法律条文来理清的。法院通过对老人精神状态进行鉴定以此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归根结底,这套房子是老人的私人财产。只要他能证明自己具有理智判断力,那他的决定是轮不到别人来插手的。可惜,老人经鉴定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法院也因此判决他赠与的财产无效。
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老人,他们会有意识,记忆,感知等障碍,照顾起来非常麻烦。也许正是因此,老人的亲属才不愿常伴其左右。由此来看,一个陌生人能常年照顾一名患病老人是真的不容易。生了病后,老人依旧有情感感知与需求。从他叙述中可以看到,多年来给与这些情感慰藉的却是一名陌生人。为了报恩,老人最终依照自己情感需求,将财产赠与了这位摊主。从这个角度看来,现有判决就显得合法却不合情了。
依法判决,民众却有非议,这时执法机关不应视而不见。一个案件若变成了公众事件,最后的判决是否公正,会大大影响民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判决的指向也会在未来影响整个社会的相关风气。这次案件若不进行更详细的审判公示,在未来就可能会打击民众做好事的积极性。建议法院进行更多的收证与判决过程展示,给公众一个交代,这样既能不寒做好事的人的心,也不会助长欺骗孤寡老人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