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西新桥派出所挂在我小区的横幅,我看了总觉得有点不对勁,表达方式似乎有“否定之否定”之嫌,即肯定前面四句警示语全是诈骗,而上网“裸聊、刷单、贷款、投资”都没错,无可指责。请教网友,你们看法如何?
上月19日我曾通过微信向社区民警反映过,至今警方未有答复。我认为把前面四个“不要”删除,语法就正确了。
不知道我的疑惑对不对?请网上高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