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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

龙的耳朵 最后编辑于 2021-05-10 11: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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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210509212956.jpg

上面是西新桥派出所挂在我小区的横幅,我看了总觉得有点不对勁,表达方式似乎有“否定之否定”之嫌,即肯定前面四句警示语全是诈骗,而上网“裸聊、刷单、贷款、投资”都没错,无可指责。请教网友,你们看法如何?

上月19日我曾通过微信向社区民警反映过,至今警方未有答复。我认为把前面四个“不要”删除,语法就正确了。

不知道我的疑惑对不对?请网上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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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评论

  • 建议网站与西新桥派出所沟通一下,重新制作一幅标语。
    2021-05-10 22:19:34 0回复
    0
  • 建议:将最后四个大字改成“谨防诈骗”就行。
    2021-05-10 20:18:49 0回复
    0
  • 标语全文怎讲?
    2021-05-10 16:21:02 0回复
    0
  • 把最后四个字去掉就行了。
    2021-05-10 15:57:15 1回复
    0
  • 男孩子不要裸聊?成年男子可以裸聊?
    女孩子不要刷单?已婚妇女就可以刷单?
    2021-05-10 15:05:25 1回复
    0
  • 策划这条宣传标语的工作人员,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但凡能小学毕业,都知道是语议反了!
    2021-05-10 14:59:02 0回复
    0
  • 人家都能看明白的,没有这个必要吧?谢谢好意!
    2021-05-10 14:23:42 1回复
    0
  • 作者提出的建议很有道理。我想,后面四个字,应该是醒目提醒。
    去掉四个不要,让宣传语更简洁明了。
    2021-05-10 14:15:35 1回复
    1
  • 上面的文字是想让你分开看吧,前面警示,提醒,最后再强调下
    2021-05-10 11:08:5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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