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千万别雷声大雨点小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社会反响平平。虽然大家多多少少知道“白色垃圾”的危害和禁塑的重要。但是由于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下达后的近13年时间里,基本没有见明显成效,所以心存疑虑。
一.2007年12月31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出《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被群众戏称为“限塑零”,成了一纸空文。所以对这次仅是九部委发出的“禁用令”感到力道不足,有“狼来了”的感觉。
二、通知提出2021年1月1日起,明确规定在一此行业和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全国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但是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暂不禁止。两个“但是”无形中放宽了尺度,混淆了概念,具体执行中有难度,这就是漏洞。
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缺乏有效的、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违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刚性约束力。
衷心希望大家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少喊口号,多办实事,说到做到,不开空炮。每个居民在生活中要自觉减少和抵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积极参与,从身边小事做起,出门提菜篮子、背布袋子,逐渐养成绿色消费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