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童被父亲从楼上扔下致死,人伦底线的下沉需要法律来撑住
无所求
有些新闻,我们不忍细读;有些事情,我们不想探究。读来便心痛,有点受不了;究深而心慌,无所措手足。
然而,客观发生的事情,业已客观存在;不以主观意志的回避而转移。你不想知道,它依然存在。而你又不愿它再次发生,便难以做到听而不闻。
譬如,8月16日,天眼新闻消息。近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玉城街道附近,有2岁幼童被其父从楼上扔下致死。
孩子何罪,遭此劫难!幼童何辜,遭此毒手!虎毒不食子。这个做父亲的,对望着自己微笑、对自己百般信赖的孩子,如何下得了这般毒手?
这个做父亲的,实在是没有资格身为人父;实在是其自身不该来到这个世界;来到人类世界如此击穿人伦底线,是人类的耻辱。民间俗语,就叫造孽。
又想起,曾经引发全国人民无比愤怒的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前者会同后者,于2020年11月2日,把自己两个亲生的孩子扔下楼导致死亡;2021年12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23年5月1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两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如今,我们在等待人间正义的最后兑现。
谁也不愿意此类悲剧再次发生,谁也阻挡不了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唯一的期待,是庄严的法律伸张正义、表达民意、维护公道、撑住人伦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