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常州状元之三
安 文
关于状元认定标准,即对“进士科”与“特科”差异的认识,是常州历史上状元人数众说纷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科举概念源于“分科取士”,但历史上还出现过“特科”这样的特例。因此,如何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成为状元标准认定的关键。
一是进士科。从隋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各朝代科举考试设置的科目变化,可看出用人取向和人才需求。如隋文帝仅有策问一科,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宋时其他科目仅存空名,进士科遂成为科举制度唯一考试科目,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了。进士科考试时间相对固定,一般为三年一次。
据此标准,一向被本地人认为的常州第一个状元萧颖士,就不能叫状元。萧颖士,唐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举进士,获时务策第一。唐朝前期的进士科考试,要考儒家经典、诗赋、时务等。萧颖士洞察时事敏锐,才华超群,对答(策)极佳,获得第一,但其他科目则不如他人。据《中国历代文状元》一书记载,该科状元是贾至,萧颖士是该科27名进士之一。
二是特科。即制举,又称大科、特科,封建王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目的在于选拔各种特殊人才。唐代制举甚盛,至宋代,贡举大为发展,而制科则趋于衰微。清代康熙、乾隆时的博学鸿词科,光绪末的经济特科等,均属此类。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科举进士科考试每三年一次,而制科考试是不定期的。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等。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崇祯皇帝面对岌岌可危的严峻形势,急需招贤纳才,于是打破常规,加考了一次全国性特科考试(正常应于1643年会试)。结果金坛人史惇以举人身份进考,一举夺魁。他虽是特用招考第一名,不按正科称呼为状元,但事实上类同于状元。
常州历史上出现过多名特科第一的情况,虽不能直呼“状元”,但在对外宣传中也可适当予以标注,向老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