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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女子图像被做成车贴热销 涉嫌构成侵权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3-05-07 1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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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队女子图像被做成车贴热销  涉嫌构成侵权



     近日,“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两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还有商家将两女子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可是,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4月30日,在浙江一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过程中和一名男子因为插队发生了争执。随后,年轻女子情绪失控,激动地对男子大喊大叫。这一视频被传到网上后,“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

    随着插队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一些商家也蹭起热度,将两女子的照片做成漫画车贴售卖。在“淘宝”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以两女子的漫画图为主 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文:“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微信图片_20230504152313.png


    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又不是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可见,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呼吁广大网民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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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评论

  • PAL
    某些不良商家为稻粱谋,真的可以如此无底线吗?!
    插队有错,但须一码归一码,而非借壳上市!
    2023-05-06 22:21:46 0回复
    0
  • 这对婆孙多年来的不良不义行为,被扒出不少。那种狠劲,便非善类。
    2023-05-06 09:37:50 0回复
    0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可能符合第四、五条的规定,不算侵权。不应该放纵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2023-05-05 22:54:02 0回复
    0
  • 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2023-05-05 10:53:0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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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人的嗅觉真是灵敏
    2023-05-05 09:54:5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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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文明是真,不过这对祖孙只是排错队而已,博眼球的网暴,应该得到处罚。
    2023-05-05 09:12:41 0回复
    0
  • 还是法制观念不强。
    2023-05-05 09:12:0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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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人们凝望深渊的时候 切勿成为深渊本身
    2023-05-05 08:52:5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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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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