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常言道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8日新话题

常言道 最后编辑于 2021-12-14 10:32:46
3525 16 8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官方抖音账号“平安泸州”发布一则视频,一枚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当时车内有婴儿。事发后小区内无人承认此事,民警称“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此后有人到公安部门自首。你觉得民警的做法怎么样?来说说你的看法吧!请注意,每周六晚截稿) 

2021年,《文笔塔·观点》版每周二出版

 

12月14日常言道刊发名单:

无所求、龙城筱和、索南措


A0520211214C.jpg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人参果
  • 竹青
  • 嫳屑男子
  • 泉水涓涓
  • 张秋生
  • 西江月
  • 无所求
  • 顺其自然者
发送

16条评论

  • 勿以恶小而不惩,精准法治摄宵小
    民警做法大快人心,值得点赞!
    其一,惩戒小恶,规范居民日常行为。
    一个烟头,在婴儿车篷顶烫开一个小洞,并未对车内婴儿造成实质性伤害。但霸气的民警,却没有忽略这种随手扔烟头的坏习惯造成的安全隐患,小事化大,小题大做,对居民喊话:通知所有业主,到时候我们可能会采所有人的DNA。民警不惜代价,誓要找出凶手,这种为民做主的硬核姿态,这种惩戒恶行的彪悍作风,不就是百姓口中的清官形象吗?
    此举形成的辐射效应:有困难,找警察。有恶念,不敢为。民警有所作为,社会才更文明。
    其二,科技加持,破案省时省力。
    随着时代的进步,电子科技、生物科技成为破案的有力加持。如收集各地非亲生孩童的DNA,建立数据库,来破获拐卖案件,如2020年宁夏神检手拜永强靠着一块裹尸布,成功地分离出了作案者的DNA数据,经比对,发现几乎和被害人完全重合,由此断定,凶手是被害人的父亲或者儿子。拜永强通过DNA直接破案430起,还帮106个家庭重新团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尤其在利用生物科技的今天,破案的效率大大提升。本案中的民警喊话以验DNA查找凶手,马上震慑住了凶手,使其投案自首,也使全社区的人见识到了公安办案的高效。
    法治社会,一方面要执法者有恶必惩,一方面需执法者精准破案,这样才能推进民众的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并以法保护自我权利。
    2021-12-19 08:02:01 0回复
    0
  • 君子之风,其行可彰
    近日,四川泸州一小区内一枚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当时车内有婴儿。所幸,大人发现及时,婴儿并无大碍。事后调查,小区内却无人承认此事。而民警则在小区业主群内喊话“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此言一出,不多久便有男子主动去公安局自首。面对并无人员财产伤亡的情况,民警并没有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人情做法,而是看见了小事背后暗藏的危机,秉公执法,严肃以待,为民警同行树立榜样。实乃君子之风,其行可彰。
    其一,彰在眼光与法律意识。一枚烟头虽小,却是易燃物,当其接触到另一物体便可成为着火源,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此次,若不是家长发现及时,烟头极有可能将婴儿车车顶烧透继而掉落在婴儿头部造成灼伤,给婴儿带来严重的生理创伤。此外,高空抛物则更让这枚烟头罪加一等。高空抛物本就容易造成人员、财产伤亡,早已被法律禁止,更何况抛的还是烟头这类可能引起火灾之物。透过事件的表象,看见背后暗涌的隐患,不得不为民警的锐利眼光点赞。
    其二,彰在手段与魄力。面对调查之时小区内无人承认的初步尴尬局面,民警并没有采取“和稀泥”的态度,点到为止。反正婴儿没有受伤,走走形式就行。反而以坚定的态度,强势的手段向小区人民传递出他们一定会让真相水落石出的决心,彻底断了触法分子息事宁人,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严厉的手段,果决的魄力才是一名执法人应有的形象,民警此举不仅彰显了执法之人的伟岸形象,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守住了道德的底线。
    其三,彰在责任与担当。面对高空抛烟头并且灼伤婴儿车车顶这一恶性事件的发生,民警的选择是追究到底而不是考虑对方是否身居高位,倘若被抓出便会断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正是本着为人民办实事的担当,因公秉公,还受害人公道的工作原则才使警察这一职业在人们心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此次事件中的民警也毫无疑问完美的诠释了这一宗旨,彰显了执法人的情怀与担当。
    真不愧为有匪君子,其华灼灼,其行可彰。
    2021-12-19 00:09:06 0回复
    2
  • 谨小慎微,筑守民生底线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官方抖音账号“平安泸州”发布一则视频,一枚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当时车内有婴儿,所幸婴儿的家人发现及时,没有酿成大祸。事发后小区内无人承认此事,为找出罪魁祸首,民警经过申请硬核喊话:“通知一下所有业主,我们验每个人的DNA!”,此后一男子到公安部门自首,网友纷纷对该民警举动点赞。

    有人说民警为一个“烟头小窟窿”,不值得去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但笔者认为实则很有必要。烟头虽小,火患无穷,婴儿的家属将烟头捡出来扔到地上后仍未熄灭,倘若再晚一些,火星愈大,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古人言:“千丈之堤,溃于蚁穴,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小烟头未灭导致大火灾之事已不是一起两起,往往是因为这些不文明、法律意识淡泊的行为酿造大祸。当然该男子不仅仅涉及烟头未灭干净不文明的行为,更触犯到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城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等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将高空抛物列入违法行为。看似从高层丢出一个小物体不经意的举动,但随着掉落的速度和冲击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因此,民警喊话查验每一位业主的DNA,实质上是为群众的人身安全负责。看似“大动干戈”的举动,可以让群众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破此“小案”的背后有也有更深层的教育意义,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小细节”反映“大民生”,该民警以初心赴使命,对工作高度负责,谨小慎微以防微杜渐,也真正地把群众的小事当回事,放在心上,切实解决来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然,社会文明的进步不能光警察叔叔来约束和管教我们,更是要靠我们个人的自觉去遵守社会规则,维护社会公德。
    2021-12-18 21:26:57 0回复
    0
  • “小题大做”敲响了法律警钟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某小区内,一枚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当时车内有婴儿,所幸婴儿家长发现及时未酿成大祸。事后小区内无人承认,民警在排查无果情况下,硬核喊话称“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此后便有人到公安部门自首。有网友为民警的严厉做法点赞,也有网友认为民警是小题大做。笔者认为,民警此举敲响了高空抛物的警钟。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定时炸弹,它严重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屡见不鲜。《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许多空中抛物事件中,由于难于找到责任人而往往不了了之。而在此烟头抛落事件中,民警在通过小区监控及周围走访排查无果情况下,没有因这未酿成严重后果的“小事”而放弃追责,而是运用更高级的侦查手段,硬核喊话:“通知一下所有业主,我们到时会采集每一个人的DNA。”从而责任人主动到派出所自首,使事件很快得到了结。采用DNA检测手段,通常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在本案件中民警运用此法,彰显了民警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向高空抛物敲响了警钟!如果今天抛烟头不查,明天就会发生有人从楼上往下抛砖块、扔刀子......

    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及抛落烟头酿成火灾事故频发,对人生安全和社会安定产生了恶劣而深刻的影响。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审结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1200多件中,其中三成以上造成人身伤亡。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为有效遏止高空抛物事件发生,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从源头上抓起,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民警定期到基层开展高空抛物法律知识讲座,运用案例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社区、居委会采用电子屏、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遵法守法的意识;其次,相关部门工作做细做扎实,责任到人,对老旧小区的户外广告、围栏、阳台等相关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再次,对发生的高空抛落事件,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决不手软,并公布于众,从而起到惩处个人教育一大遍的效果。从而营造一个祥和安宁的人居环境,使人们享受到法律实施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1-12-18 19:47:31 0回复
    0
  • 杜绝高空抛物就该“验DNA式”较真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官方抖音账号“平安泸州”发布一则视频,一枚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当时车内有婴儿。事发后小区内无人承认此事,为找出罪魁祸首,民警经过申请硬核喊话:通知一下这所有业主,可能我们到时候会采每个人的DNA。

    有人说,用烟头来做DNA检测,耗时耗力,估计最后也只是嘴上说说,不能当回事。其实不然,相比较在漫长的排查中敷衍了事,该民警的喊话反映了其负责到底的决心和绝不姑息的态度,也向我们展示了一次有勇气、有谋略的执法。

    此番公开喊话,主要意在震慑。在大量的高空抛物案中,常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时候,如果伤害严重,只能“一人肇事,全楼遭殃”,让整栋楼进行协商赔偿。如果伤害不严重,受害者除了道德谴责之外,只能自认倒霉,吃个哑巴亏。在这次案件中,也遇上了高空抛物无人承认的老难题。民警通过调取监控探头、询问了相关目击者,仍不能锁定肇事者。因此,“高调”喊话实则是民警和肇事者打的一场“心理战”,“验DNA”的发声背后是对肇事者的警告,通过增加肇事者的心理压力,来逼其自首。

    高空抛物因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但高空抛物往往就是一瞬间的行为,如果没有监控,事后往往难以找到肇事者。要查找高空抛物的肇事者,就必须要较真,验证DNA,无疑是精准排查的手段。执法人员在与一根烟头较真的背后,其实是与高空抛物的陋习较真,也是与随手丢烟头的陋习较真。因此,对于诸如“高空抛弃燃烧的烟头”这样的“高空抛物”行为,要以法律的威严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除此之外,也要相关肇事者,真正从中汲取教训、“长记性”,在整个社会层面,真正充分发挥法律惩戒的警示作用,进而有效捍卫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2021-12-18 18:41:34 0回复
    1
  • 科技与人文从来不是对立的两面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的一则视频引起网友关注。一枚未熄灭的烟头被人从高处扔下,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烧穿,据悉当时婴儿就在车内。事情发生却无人主动承认,后来民警称“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这才有人到公安部门自首。
    科学技术永远是帮助犯错之人伏法的最佳手段,也是帮助执法人员查明真相的有力武器。科技飞速进步的如今,真正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更加有威力和执行力,也真正让存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人无处遁形。事件中的警察擅于利用科学技术,让科技切实地帮助到了案件的解决。之所以说民警擅于利用科技,更是因为他没有直接利用DNA检测结果抓人,而是先放出口风,给了罪犯悔过、自首的时间和动力,在使用科技武器的同时兼顾人文情怀。科技是一串数字符号的编排,是一堆机械零件的组合,可人确实有血有肉的存在。只有不忘记这一点,只有认识到科技与人文从来不是相互对立的两面,才能更好的利用科技,也才能更好地关照人文。
    不妨试想此次案件中若是没有DNA检索,那这位高空扔烟头扔到婴儿车上的人可能就很难被找出来。这次没有得到教育和制裁,下次难免再犯,也很难保证不会酿成更大事故。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可酌情减轻刑罚。此次案件中的当事人所犯情节并不严重,加之主动自首,对于他的处罚不会太重。简单的一句“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换来的却是“法律”、“人文”、“科技”三者的平衡。不可不谓高妙。
    笔者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永远不是用严苛的刑罚惩戒别人,而是要让犯错的人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为之忏悔。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虽然主动自首,却并不能保证他是真心悔改还是迫于即将被DNA科技查出真相的压力才有此举。但主动永远比被动多了几分积极伏法的意味,这会在无形之中影响他的内心,从良向善。
    2021-12-18 15:53:23 0回复
    1
  • “较真”实有必要

    面对没有摄像头的高空抛物,物业一般怎么处理,是挨家挨户地严查还是和稀泥草草了事。近日,一名“较真”的民警在此类事件处理上为人们做出了一个良好的表率。天降烟头烫穿婴儿车无人承认,为找出罪魁祸首,该民警硬核喊话:通知一下所有业主,我们将对所有业主采集DNA。

    扪心自问,没有人喜欢找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在面对极其琐碎且难度极大的事情上,人们总是乐于充当着和事佬的角色。既然婴儿没事,那么因为一个烟头就采集所有业主的DNA,是否太小题大做了呢?人们一边高喊着要严查,一边为做DNA的成本担心。如果每件事都这样查下去,成本未免太高,也太累。

    然而,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解决,在对待高空抛物这件事情上需要较真,也必须较真。首先是乱扔烟头者触犯了法律的防线不合理,其次是乱扔烟头者在清楚造成了事故仍不站出来,不知悔改的态度不合情,于情于理都该严惩。这不是针对天降烟头烫穿婴儿车一件事,而是针对所有高空抛物的行为。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现,有些因为误伤被罚款判刑,有些因为没有伤亡被草草结案。不少网友评论自己小区就曾出现这样的情形,然而因为楼层高又没有朝上的摄像头,总是因为不好追究而不了了之。可这样过分“宽容”的处理态度就会让高空抛物者悔改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这样较真硬碰硬,让没素质的人无处遁形,让高空抛物者必须承担责任,才能减少这样的危险发生。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真正对法律尊重,对人民负责的行为。

    法律的维护需要较真,人民利益的维护需要较真,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正是在这点点滴滴的“较真”中实现。为“较真”的民警点赞!
    2021-12-18 10:03:14 0回复
    2
  • 让科技成为遏制高空抛物的利器
    烟头也好,花盆也罢,甚至还有打火机和菜刀,这些都曾经是高空抛物的东西,因此,人们常常将高空抛物称之为城市上空的定时炸弹。但整治高空抛物,还是需要让科技成为利器。
    采集DNA,就是一个重要的科技产品。如果发生高空抛物后,找不到抛物者,不仅受害者的损失难以得到弥补,难以对实施人进行有效处罚,更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而民警称“到时候会采集DNA”,就是一个很好的科技震慑作用。因为在高空抛下的物品上,肯定会留有当事者的痕迹以及DNA,通过采集测试,再通过楼上入住人群的DNA采集比对,肯定会找到抛物的肇事者,对其进行处罚,让其受到法律制裁不是一件难事。这样的做法,虽然成本比较高,但相对会合理一些,至少比曾经发生高空抛物伤人后,整个楼栋可疑范围内的住户都承担损害赔偿的做法要好得多,通过科技办法找到高空抛物的罪魁祸首,可以让清白者自清,让真正的肇事者承担后果和责任。
    现实生活中,治理和遏制高空抛物,主要的还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于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认识,强化自律行为,同时,安装相应的监控设施,对此进行防范,但要做到360度无死角的监控,还是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光线明暗影响监控效果,加上需要一定投入。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采用科学手段,查处到高空抛物的作案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在社会产生广泛的震慑效应,使高空抛物从源头得到遏制。
    2021-12-17 17:18:08 0回复
    0
  • 本质是犯罪,关键在普法

    “平安泸州”建筑物高空抛烟头案中,民警称“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侧面说明在高空抛物没有入刑之前,受害人的维权之路是多么困难,即使是警察,也需要动用最新生物科技的力量才能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但如果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情况下,民事效果往往是差强人意的。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处罚仅仅局限于有严重危害后果的抛物行为,如今不仅惩罚产生严重后果的抛物行为,也惩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行为,必须将这类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在现行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结果犯上升到危险犯,情节严重不仅仅看抛物行为所产生的的后果,即使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民警的行为,仅仅为查明事实做了准备,即使后来有人承认此事,但无法防范未来可能抛下的砖头或菜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8年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但即使到现在,执法机关到社区普法还有足够长的路要走。高空抛物行为,本质是犯罪,关键在普法,只有让人民群众懂法用法,执法机关主动普法,才会保障我们走在小区里面,不会再有飞来“烟头”。
    2021-12-17 16:21:53 0回复
    0
  • 要“雷厉风行”也要“未雨绸缪”
    近日,四川泸州某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下一台婴儿车车顶直接烫穿,所幸家长及时发现,未酿成惨剧。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一直无人承认,调取监控探头、询问相关目击者后,仍不能锁定肇事者,于是决定对全楼住户进行 DNA 排查,同时向小区业主群发布通告,讲明高空抛物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后肇事者投案自首,经 DNA 比对确为高空抛物者。
    毫无疑问,民警做法合理合法。于理,高空抛烟头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只是侥幸,只烧毁一辆婴儿车是不幸中的万幸,若不抓住肇事者严肃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难保不会再酿一场灾祸,造成更严重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于法,高空抛物情节严重者会负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警方将此案受理为刑事案件开展调查,采取法律规定的侦查手段合乎法律法规要求。
    此外,民警在排查肇事者之时不忘向小区业主群发通告,讲明高空抛物之危害,做到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以此案为鉴,扩大案件影响力,让所有人员都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这同时也是促使肇事者最终选择自首的重要原因。
    在民警的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在犯罪后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更要重视宣传活动,杜绝任何犯罪苗头。近段时间,防骗防诈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民警们日夜辛劳,打电话、开讲座,来到每一个居民身边,力求让普通群众不在无意间成为受害者,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宣传“高空抛物”等行为的严重性,不要让普通群众无知中做了犯罪者。
    不仅要让犯罪者认识到错误,更要让普通群众认识到许多不经意的行为不只是行方便的不文明行为,严重者会触犯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未雨绸缪,有效避免悲剧的发生。
    2021-12-17 15:48:09 0回复
    1
  • 高空抛物危害极大 人防技防双管齐下

    近日,在四川泸州某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掉落在楼下一辆躺着婴儿的婴儿车上,将车顶直接烫穿。家人发现婴儿车里有烟气冒出,检查后发现竟是烟头惹的祸。若不及时发现,后果将不敢想象。

    由于事后无人承认,为找出罪魁祸首,民警经过申请后硬核喊话:“通知所有业主做DNA,并有肇事者承担全部检测费用。”民警这一招真灵,很快有人到派出所自首了。警察不费吹灰之力用智慧破了案。

    可是,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会留下痕迹和线索。就以这一次为例,如果家人没有及时发现,烟头烧尽,酿成大祸,这种方法就不管用了。我认为,作为公安机关,还是要注重做好预防和宣传工作,未雨绸缪,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高空坠物就象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如何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本人认为最基本的要做好两项工作:

    首先是人防。公安机关应会同居委会、物业、学校等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利用发资料、黑板报、图片漫画、电子屏幕、横幅标语、群众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宣传,人民警察、物业、网格员、志愿者走村入户、站上讲台,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宣传内容大致分两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让每一个人都知道,从25楼抛下易拉罐可当场致人死亡,20楼抛下一只麻将牌可致人骨折,18楼抛下一枚铁钉可插入人的颅骨,8楼抛下鸡蛋可致人头皮破损,5楼抛下一只蕃茄可砸碎0.5厘米的玻璃。二是高空抛物正式入刑。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罪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实行缓刑。

    其次是技防。即运用高科技术手段监控或管控现场,一方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形成威慑,另一方面为事后定责、问责提供事实和证据。建议公安、物业、居委会充分发动群众,共同筹集资金,安装高清防高空抛物监控设施,24小时、无死角密切“仰望”“俯瞰”小区每一楼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1-12-17 08:15:53 0回复
    1
  • 高空抛物是犯罪!

    近日,四川泸州某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婴儿车的车顶烫穿。所幸婴儿家属发现及时,未对婴儿造成伤害。由于事后无人承认,为了找出肇事者,民警调取了监控探头,询问了相关目击者,仍不能锁定肇事者。经过申请后, 民警硬核喊话:“通知一下所有业主,到时候可能会验每个人的DNA!”

    《民法典》实施以后,高空抛物行为属明令禁止行为,实施了该行为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属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高空抛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皆可能是高空抛物行为面临的更重处罚。这些都表明高空抛物已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事情,而是涉嫌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虽然烟头看起来很小,但也属于高空抛物。乱丢烟头引发大火不仅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的将受“牢狱之灾”。

    民警“全楼排查DNA”的硬核喊话,看似兴师动众,实则大有必要。对待违法行为我们不能放之任之,而要严格排查、负责到底。民警霸气排查值得点赞,婴儿家长及时报警值得学习。对待违法行为,每个人都要站出来监督、制止。只有自我约束、法律约束、他人监督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高空抛物”的乱象。

    从天而降的烟头,不仅是“图方便”、低素质的表现,也是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行为。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营造杜绝“高空抛物”的良好氛围。在宣传教育的同时,更要提高警惕,安装“天眼”,加强防范,让高空抛物者“无处可逃”,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对于“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媒体进行实名曝光,让肇事者做到知“耻”而后改。公安部门也要加大对“高空抛物”乱象的处罚行为,形成“高压”态式,让人们不敢为,不愿为!

    要清楚地认识到,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对高空抛物行为说“不”。安全无小事,切勿高空抛物。对于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要靠他律,更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杜绝“高空抛物”的陋习。
    2021-12-15 19:09:59 0回复
    3
  • 说明人还是要脸的,对自己负责,给自己一个怎样的交代。
    2021-12-14 22:18:39 0回复
    0
  • 就怕认真二字
    2021-12-14 15:25:07 0回复
    0
  • 太危险了 烟头虽不重 安全如泰山
    2021-12-14 14:03:04 0回复
    1
  • 民警的做法很得民心,即不把事件扩大化,又给过失者留了颜面。
    2021-12-14 13:39:36 0回复
    0
  • 6525
    积分
  • 183
    博文
  • 1244
    被赞

个人介绍

平常语(原常言道)栏目沿用“常州三人谈”和“博客周话题”的采编风格,每周在报纸版面及常州网博客发布话题,刊发围绕该话题从不同视角撰写的评论文章,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稿件。欢迎某一领域有专长的研究者、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业界精英、评论爱好者等赐稿,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录用,稿酬从优。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